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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报道

不炒股票炒股民 1.3亿股民资料或被泄露

时间:2010-05-27

 
刘小姐最近因炒股而被人相当的“关注”,手机在一周之内被莫名其妙的炒股电话打爆,她自己也被炒股信息骚扰。就在刘小姐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,有朋友告诉她,网络上兜售股民信息牟取暴利的行为已屡见不鲜。只要你出得起钱,上百万份的股民个人资料触手可得……
  陌生人来电骚扰不断
  “我这个周末接了十多个陌生人的电话。有些是推荐股票,有些听上去是希望我参与私募。”昨日,股民刘小姐致电本报,将她的遭遇告知记者。
  记者随后用刘小姐的手机回拨了其中一个电话。接电话的是位自称私募基金经理的男子,听到记者是刘小姐的朋友并想入市时,便急切地向记者介绍自己的资历和下一步的建仓目标。但当记者询问他是怎么知道刘小姐的手机号时,该男子三缄其口。
  而在另一位陌生人那里,记者得到这样的回答:“全国1.3亿的股民资料我们可以随时与其中的任何股民取得联系。”说这话的是一位自称私募大师的男子,他告知记者,他手里就握着几十万份股民信息。
  采访中记者发现,对于这种陌生人打来的电话,股民们的反应也并不一致。部分投资者认为自己的信息被暗中黑手出卖,隐私权被侵犯,但也有不少股民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  股民资料价格很便宜
  “刚刚从证券公司内部获取2007最新100多万全国各地股民详细资料(高度保密文件),信息内容包括股民姓名、性别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手机等等,是难得的第一手资料,另外该资料为2007年前10个月中最新的股民资料。为了保证资料的质量,全为限量出售。”看到如此诱人的“广告”,还真有不少人动了准备购买的心思。
  怎样才算有诚意?据记者了解,卖“资料”的一般都采用捆绑式出售资料的办法。买主买的越多就代表越有诚意,越有诚意购买,卖家给出的报价就越低。
  在相关网站上,记者看到一份报价单,资料价格为1万份,每份0.15元(一口价,一万份起卖)、2万到5万份之间每份价格为0.1元、5万到10万份之间每份价格为0.08元、10万份以上每份0.06元、 20万份以上可详谈。
  不仅价格可以商量,这些提供信息者的触角能伸向任何一个可能出现股民信息的地方。记者发现,就连给电台打咨询电话的股民的个人手机号都被拿来出卖。
  卖家和买家都是谁
  据熟悉“信息”市场的人士介绍,有机会接触和出售这些所谓股民信息的,多为证券从业人员及其周边人士。券商、投资公司、软件公司均有可能成为股民信息的输出渠道,而接收者以私募人士、投资理财公司为主。
  由于是无本生意,因此卖家的定价一般不会很高,但买家更关注资料的准确性。在相关网站上记者看到,“本站2007年12月5日最新更新股民信息,老顾客可发样本测试,新顾客如果买得多可见面交易,亲自试打抽查,不准不要钱。新顾客可以买5000条试打,5000条价格为1毛钱一条”……
  “验货”结束后,交易开始。“您先把钱汇到我们指定的银行账号里,我们查收后马上将信息传到您的QQ或者电子邮箱上。”在记者表示出极大购买诚意后,一位卖家这样表示。
  但是据接触过此类交易的人士表示,股市火爆使开户人数不断增多,这也吸引了很多骗子“加盟”。因此在交易中很多买家把钱汇出后都难以得到资料。另外,一旦资料买回来发现全都打不通,买家很难再追回自己的钱。
  涉嫌侵犯隐私权
  对此,中国人民大学教授、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新表示,私人信息是隐私权保护的内容,凡属于个人的、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资讯、资料,都是私人信息。例如,个人的生日、年龄、收入、宗教信仰、业余爱好等。私人信息所涉及更为重要的是个人的尊严和地位,将他人的私人信息予以泄露并加以出卖,无异于出卖他人的尊严和独立地位。对批量泄露、出卖他人私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,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。
  “买卖股民信息,说到底和买卖房屋所有者信息和买车人信息一样,都是将他人隐私出卖换取利润的非法行为。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这样表示。他同时称,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对此类事件严格处理,加大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力度。(记者崔吕萍)